您好,欢迎进入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人才培养发展中心!
投稿须知

《黑龙江医药》期刊投稿须知

     

为优化期刊投稿录用发表流程,提高出刊效率,对投稿有关事项说明如下:

1.请勿一稿多投。文稿不应涉及保密内容及他人利益,数据不实、抄袭剽窃等不良行为责任自负。投稿邮箱:heilongjiangyiyao@126.com,投稿时需提供知网查重报告和科研诚信承诺书。

2.如作者本人担心电子版排版过程中稿件内容出现错误,可以将纸质稿件邮寄来,否则,出现错误由本人负责。

3.在稿件中完善个人信息。个人信息包括:作者简介(作者简介不一定保留,如必须保留请事先沟通)、手机号码、收刊地址。如本人需要单位报销,则按作者本人单位要求提供开票信息,如不需单位报销,电子发票统一开具作者本人姓名。有市级以上课题的提供课题证明文件,题目、编号、作者需相符。

4.如收到本刊的“稿件采用通知书”,本人确定发表,则请在接到“通知书”10日内汇款,每篇版面费1200元。超过时限视同放弃发表,再需发表请重新投稿。

5.收款户名: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人才培养发展中心,账号:3500010129008805089,开户行:工商银行哈尔滨河图支行,联行号:102261001027。

6.作者汇款时,应在备注中添加作者姓名和稿件编号后四位,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投稿官方邮箱,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“某某某汇款”字样。汇款凭证发出15日内可在发送邮箱中查收电子发票。电子发票开具后,不可撤稿。发票有关事项联系人:徐老师,联系电话:0451-84605536。

7.编辑部对文章有酌情修改权和调整期别权(调至相邻期别),恕不另行通知,如不同意修改,请邮箱告知。

8.杂志邮寄时统一采取顺丰特快专递(到付)方式。

《黑龙江医药》编辑部

投稿须知.docx


微信公众平台 官方公众号

版权所有: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人才培养发展中心       联系电话:0451-84822499

邮编:150076       地址: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河广街41号

事业单位